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从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到修订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再到明确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其中始终贯穿着一条鲜明主线:不断增强全党的纪律意识,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
把纪律挺在前面,首要的是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第一位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深刻剖析了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概括为“七个有之”)及其危害,严肃地指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还提出,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习近平总书记从管党治党根本规律的高度,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所作的深刻阐述,特别是突出强调要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和坚决纠正“七个有之”等,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关于纪律建设的思想。(李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