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2 11:47 分享至: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18830日至1116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科协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201812市委第巡察组向市科协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落实中央方针政策不够主动有力。市科协党组面对当前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攻坚克难的决心和信心,缺少勇于创新、狠抓落实的具体办法措施。如科技馆建设滞后;组织开展科普活动的形式单一、方法手段不灵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中缺乏长远规划和创新举措。 

  整改情况:积极向市政府申请建设科技馆新馆,同时积极主动向上级科协申请增加科技馆免费开放经费。创新科普活动形式,采取与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联合建设科普e站、开展流动科技馆、建设微信平台、与主流媒体合作等贴近群众的科普形式开展科普活动。2017年10月,市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纲要成员单位从25个增加到35个,我单位正在全面履行纲要办的职责,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建设。 

  (二)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面对2016年以来党组成员一直为2人的现状,不能因地制宜地开展党组工作,“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以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组的核心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彰显。2013年以来,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会议记录未能全程纪实,只有议题和决议,体现不出“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全过程。 

   整改情况:在研究科协系统“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党组会议时,全面履行党组会议议事过程,党组成员不能只表达“同意”或“不同意”,要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讨论,最后形成决议。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必须认真记录,不能随意删改。会议记录必须包含以下内容:会议名称;开会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人员姓名;会议主持人;每个与会人员的发言;会议通过的决议;记录人员的姓名、职务。其中特别需要改进的项目是将会议研究议事过程中的主要内容一定要记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三)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方略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未有效将党的理论政策、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到解决实际矛盾和问题上,一定程度上存在学用脱节的现象。如2017年80%的党员学习心得从网上抄袭,且有3名党员干部学习心得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每周集体学习的制度落实力度,继续深入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党的理论、路线、方略与科协改革结合起来,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科协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上下功夫,努力做到理论学习与识大体、顾大局、懂全局、指导实践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自觉地落实到科协工作的方方面面。二是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党员领导干部要亲自带头撰写心得体会等。 

  (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扎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缺乏统筹谋划、系统安排,只完成上级规定动作,学习形式单一,“做合格党员”的措施没有很好体现。60%的党员干部2017年度“两学一做”专题讨论材料完全抄袭网络;2018年未制定“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整改情况:深入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多种方式研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文献与党章党规,依据市委“两学一做”学习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系统安排“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争取做“合格党员”,要求党员干部亲自撰写心得体会、和“两学一做”专题讨论材料。 

  深入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多种方式研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文献与党章党规,依据市委“两学一做”学习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系统安排“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争取做“合格党员”,亲自撰写心得体会、“两学一做”专题讨论材料;抓紧制定2019年“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并贯彻执行。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科协党组成员2017年度述职报告中没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2018年未制定意识形态责任清单,未建立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情况制度;《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中均未提到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机制不健全,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派驻纪检组没有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范围。 

  整改情况:通过组织学习,让科协全体干部职工重新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市科协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修订完善《市科协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加强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决策和会议精神,坚持领导带头学习贯彻、研判、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市科协官网、市科协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管理;四是加强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党的建设方面、日常工作中,并强化考核;五是责任追究,对未能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六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六)履行干部考察程序不严格。民主测评流于形式。2017年12月对拟调整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时,将不同的测评全部统计为“优秀”和“同意”,不能反映测评人的真实意图。考核材料雷同,2017年7月、2017年12月及2018年3月的3批干部调整中,对拟提拔的6名人员的考察材料几乎一样。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动议,二是民主推荐,三是确定考察对象,四是组织考察,五是任前公示,六是讨论决定,七是正式任职。正式印发职务任免文件,任职时间自市科协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提拔任实职的干部,必须注明试用期,试用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动议,二是民主推荐,三是确定考察对象,四是组织考察,认真撰写考核材料,五是任前公示,六是讨论决定,七是正式任职。正式印发职务任免文件,任职时间自市科协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提拔任实职的干部,必须注明试用期,试用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七)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到位。2015年、2016年提拔的两名科级领导干部,截至2018年11月10日,均未进行试用期满考核。 

  整改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有关规定,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对未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的两名干部,由市科协党组追加考核。   

  (八)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违规设置领导职务,2017年11月编委发文重新核定的科协内设机构,将原来的国际部撤销,但国际部部长直至2018年11月9日仍未进行重新任命。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未及时补充空编人员。科协全系统18名领导干部中,45岁及以上占到61.1%,35岁以下仅占16.7%,干部老化严重,且科协机关核定编制16个,实有在职人员13人,空缺编制3个,未能及时上报方案,招录补充工作人员。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到位,截止2018年11月,科协全系统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超过10年的有3人,部分环节干部任现职均达14年。 

  整改情况:市科协机关现空缺编制2个,根据市组织人事和编制政策,我单位在逐步进行调整任命部室负责人。同时与相关部门协调调入有经验的年轻工作人员,逐步调整干部队伍的老中青问题,解决干部老化和人员缺少的问题后,进行干部轮岗。 

  (九)党建责任体系落实不够有力。党组对党建工作研究部署的多,狠抓落实的少,党组对党建的指导力度不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导致出现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健全、不严密,党组织生活活力不足等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规范基层党建履责、考责、问责工作,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构建主体明确、职责清晰、上下衔接、环环相扣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一是开展党建工作责任考核评价,实现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从严从实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从严落实党组织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二是严格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按照党内有关规章制度开展责任追究工作,明确问责对象,明确问责情形,明确问责方式。 

  (十)支部换届工作不严谨。2017年支部换届在支委会上确定的候选人未向机关党委提交申请,直接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且选举工作不规范,选票上要求5名候选人选举产生4名,实际由6名候选人选举产生5名,且在支委会上未对支委书记进行等额选举。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换届前,党支部应书面向市直机关工委请示,写明换届的理由及时间;下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名额;选举办法和差额的比例;支委会候选人名单。二是根据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党支部总结本届党支部的工作,拟定选举办法(草案);研究决定换届的日期、议程等有关事项;推荐监票人。党员大会选举主持人,党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报告党费收缴情况;宣读市直机关工委同意进行换届选举的批复;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计票人;按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宣布选举结果。三是召开第一次支委会,新一届支委会推荐出召集人;无记名投票选举党支部书记;讨论各委员的具体分工。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选举情况:换届选举概况;当选的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名单以及各人得票数。 

  (十一)“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好。2017年支委会和党日活动未达到规定次数。支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只有议题,没有体现出讨论和表决过程。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加强党组班子成员的党性锤炼,形成自觉学习意识,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党的理论、政策文献,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笔记互查和季度检查制度。进一步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好组织生活会,健全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支委会会议制度,规范会议记录,明确时间、地点、人员、主持人、发言人及内容、决议等。 

  (十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2017年召开的4次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入,谈心谈话蜻蜓点水,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2018年召开组织生活会前,未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在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未作党建工作报告,普通党员未进行对照检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规定》,按照市委要求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工作生活实际和岗位特点,党组班子与环节干部、党组班子之间深入谈心谈话,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全面开展普通党员的对照检查。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十三)关于经费和车辆管理问题。超范围报销,科协2014年10月、11月列支非本单位公务用车维修费8370元。2存在私车公用现象,科协2017年在单位公差中有使用职工个人车辆的问题,并报销相关费用1557元。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务车管理,严格规范和控制公务车费用支出,实行定点维修、统一保险,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统一放在单位停车场的规定。2014年10月、11月列支的8370元维修费,是公务车改革前原市科协的蒙K30B26(调整使用)、蒙KF1287(科普惠农)的维修费,这两辆车已被市车改办收走。 

  报销的1557元费用是因公务紧急,单位公务车又出差在外,用干部个人车开展公务,所支付的加油费和过桥过路费。现明确,严格车辆使用,坚决杜绝私车公用等现象发生。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十四)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制度建设缺失。2015年至2016年,科协接连将13份秘密级文件丢失,截止2018年11月10日,党组对出现的重大风险未进行有效防控制止,未建立相关制度办法,截止2018年11月16日,保密文件管理工作仍由同一人负责,且文件登记管理仍不符合规定。 

  整改情况:对丢失13份秘密级文件的事件,我单位高度重视,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相关调查,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健全了机关工作制度,加强关键岗位监督,更换了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工作相关制度,强化制度落实检查,有效规避风险。 

  (十五)出入境证件管理不规范。2017年个别干部赴台湾学习,出入境审批手续丢失,通行证未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指派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出入境证件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审批手续及管理规定。 

  (十六)公职人员在协会兼职未报批。有四位领导干部未按市委组织部发函要求进行重新审批而兼任社会组织职务。 

  整改成效:在换届时,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已完成统一申报审批。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公职人员在协会兼职相关事宜的发函,重新审核公职人员在协会兼职相关事宜,重新申报审批。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整改情况 

  (十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主动监督缺乏有效手段,具体指导和检查不够,2016年之前,未按要求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二级单位和分管科室的监督管理不到位,仅限开展廉政谈话,且谈话不深入,廉政谈话涉及业务多廉政建设方面少。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集体领导责任,从严管理党员干部。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签订责任书。强化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办法精神,持续深入开展作风治理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婚丧喜庆有关规定。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加强对党员干部工作纪律、上下班纪律、财经纪律、请销假纪律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注重工作实效。严格执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严格决策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及时召开会议讨论“三重一大”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建立台账,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进行整改落实。 

  七、巡视巡察整改情况 

  (十八)巡视反馈意见对照整改不到位。对自治区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不扎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完全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要求,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7-8581186;电子邮箱:erdskx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