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如何兴办科普事业?| 解读科普法⑨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24 18:10 分享至:

新修订的科普法于20241225日施行,本次修法由原来的634条增加到860条,近50条内容被扩充和修订。(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文) 

新修订的科普法凝练过往经验,并上升为国家意志,对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即日起,《科普时报》特开设科普法连着你和我栏目,邀请专家深入解读该法,敬请关注。 

解读人 

中国科普研究所所长 王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开展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应当采取公众易于接触、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

沪科普上海科普交易专板 

图源:上海技术交易所 

2023520日,由上海市科委科普处指导、上海技术交易所作为运营载体的沪科普上海科普交易专板正式启动建设,体现了国家及地方对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事业的支持,为科普资源的市场化运作搭建了平台。一年后,20245月科普专板已成功交易3宗,对外技术服务、技术许可收入16万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九条,将国家与社会力量在科普事业中的协同合作连接起来,为科普事业的多元化发展开辟了广阔道路,对推动科普工作的全面繁荣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条款不仅体现了国家对科普事业的重视和支持,也为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和机制创新的空间。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这一法律规定彰显了国家对科普事业多元发展格局的积极倡导,不仅增强了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事业的信心,也为科普事业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社会力量涵盖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众多主体,它们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和创新活力。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拥有丰富的资金、技术和人才资源,在兴办科普事业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例如,科技企业可依托生产线建设科普主题研学线路,将前沿科技成果以生动有趣的形式展示给公众,让人们在工业旅游中感受科技的魅力;社会组织则可利用广泛的社会联系和专业的组织能力,针对特定群体或领域开展精准的科普活动,如环保组织通过举办环保科普展览、开展环保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个人爱好者也能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热情,在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小型科普讲座或科普实践活动,为科普事业添砖加瓦。国家的支持为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事业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发展空间,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科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运行,这为科普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动力。市场机制强调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率的最大化,通过市场竞争与合作,可以激发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例如,科普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会加大对科普内容创作的投入,推出新颖、有趣、富有教育意义的科普产品,如科普动漫、虚拟现实科普体验等;同时,市场机制也促进了科普产业的发展,形成了从科普创作、传播到消费的完整产业链,为科普事业带来了更多的资金和资源。 

通过市场机制的运行,科普事业不再仅仅依赖政府投入,而是实现了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科普事业不断发展壮大。例如,2023531日,由上海技术交易所作为运营载体的沪科普上海科普交易专板迎来了首单交易,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的神奇的化学科普线下课程和课件开发项目以技术服务交易的方式转让给了上海科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交易总额为5万元人民币。此次首单交易的达成,开创了科普管理的创新制度与模式。同时,科普资源作为一项共有性、公益性的,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技术要素资源,通过在上海技术交易所进行交易,能够实现科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三者和谐统一。 

国家支持与市场机制的结合,使得科普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一方面,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丰富了科普的形式和内容,拓展了科普的覆盖面,让科普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另一方面,市场机制的运行提高了科普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了科普产业的繁荣,为科普事业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这种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多种机制协同运行的模式,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科普事业的良好氛围,加速科学知识的传播与普及,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实现科技强国建设目标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