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科协,市直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鄂尔多斯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推动落实市委“三个四”目标任务,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中国科协印发〈创新争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科协发调字〔2017〕102号)精神,市科协决定开展优秀科普工作者评选活动,请各旗区科协、各有关单位按照《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普工作者表彰奖励办法》,认真做好优秀科普工作者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各旗区科协最多推荐6名人选参评;市直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各推荐2名人选参评,市直学会组织较多的卫健系统最多推荐4名人选参评。
二、 推荐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标准,民主、择优推荐人选。优先推荐长期在基层、边远地区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普工作者,要注重“三长”,即基层医院院长、学校校长、农技站站长的推选。
2.市、旗区科协工作人员和已获得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普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与本次评选。
3.推荐单位要组织有关专家对拟推荐人选的科普工作业绩进行初评,对评审确定的拟推荐人选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并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正式推荐。
4.市科协所属学会由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程序推荐上报。
5.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做好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人员的实绩监督工作,并组织本单位推荐人员积极参与市科协组织的各类科普活动。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客观、准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23年4月21日前报送推荐材料。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同时报送。推荐材料包括:
(一)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工作报告1份。报告内容包括:评审推荐程序、推荐单位专家评审组名单、推荐人选考察及公示情况等,并写明推荐人选有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三)《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表》一式2份。
(四)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
(五)简要事迹1份,内容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候选人科普工作事迹、精神风貌和社会影响情况,字数不超过300字。
(六)提供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 1 张,尺寸要求宽度3.5,高度5.3,分辨率300。照片均为高清电子版,jpg 格式,用姓名作为照片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部
联 系 人:张艺贤 吕彩莲
联系电话:0477—8581189
电子邮箱:skxzzb123@163.com
邮政编码:017000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CBD兴泰商务广场T6-1513室
附件:1.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普工作者表彰奖励办法
2.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表
3.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