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3年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0 10:30 分享至: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3年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优秀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助力我市“三个四”目标任务实现,市科协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二、申报对象

鄂尔多斯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

三、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项目实施的能力和基础,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五)熟悉学会工作,在科技工作者中具有广泛号召力,与学会各主管机构有广泛联系,学会工作实绩较好。

(六)近三年,在学会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

(七)申报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业务主管机关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近三年来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未进行年检的;

4.承担同类或相关项目,三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验收未通过或未按期结项的。

5.未按时换届并未办理延期换届手续、延期2年未能换届,或换届后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相关手续的学会。 

四、申报内容

(一)政策文件支持

有中央、自治区、市级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支持学会事业发展,文件中有明确支持方向,需提供相关政策、文件。

(二)常规工作开展

1.为科技工作者服务,至少主办2场学术交流会议,发挥学会行业优势,广泛发动科技工作者参与。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学术会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总结、海报等,组织科技工作者不少于100人次参与。

2.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本学会工作,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不少于3次,并提交一份学会工作调研报告(不少于2000字),重点从“品牌、队伍、活动、阵地、项目”等角度阐述如何做好学会工作。

3.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开展学会科普活动不少于3场,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人次,受众不少于1000人次。

4.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开展学会能力提升行动,召开不少于2次工作会议,组织相关科技工作者参与,在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告栏等位置发布活动、会议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特色工作开展

1.根据学会主要工作内容,开展不少于8次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且能产生实际效益,有力促进科技经济融合,服务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2.组织主办学会刊物、制作宣传册,至少出版1种刊物、1种宣传册,每类型印刷数量不少于500册,并在一定范围发放,扩大宣传范围,加强学会影响力。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转包的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回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申请财政资金与其他资金,但须分别编报。

3.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4.各项目实施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0日。

(二)项目变更

项目实施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进行,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及资金,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协提交项目变更申请,具体、完整地说明变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等,并加盖公章,经市科协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总结验收工作,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工作报告、项目总结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市科协将采取警告、通报、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等措施。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六、申报办法

(一)前往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ordosast.org.cn/)进行下载申报。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同一法人单位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同一法人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6个,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二)申报材料为2023年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项目申报书》模板请登陆鄂尔多斯市科协网站(http://ordosast.org.cn/)“通知通告”栏申报通知中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学会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加盖封面公章、骑缝章及单位名称落款处公章的纸质文档(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协,并同步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17026714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

(三)申报期限为2023年10月16日下午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市科协将对所申报的项目组织开展评审,并通过鄂尔多斯市科协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各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市科协签订实施合同。

本通知未尽事宜解释权在鄂尔多斯市科协。

(五)联系方式

市科协学会部联系人:杨蓉

联系电话:15047592222  

地    址: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T6-1513室

电子邮箱:170267147@qq.com

 

附件:2023年鄂尔多斯市科协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0月10日


        学会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