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王静波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22 17:19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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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静波,男,汉族,1968年8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建筑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内蒙古兴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第三届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分会理事。2012年4月,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王静波“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王静波2008年主持并成功申报国家级工法《外墙仿真石漆面层施工工法》;参与承建的内蒙古医院医技与内科住院楼工程被评为2008年度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项目负责人);2009年主持发明“薄壁箱体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009年参建的呼市兴泰青橙部落综合楼被评为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2010年被评为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和2010年度“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参与完成的“高性能混凝土(HPC)与超高性能混凝土(UHPC)的研发与应用”项目,被评为2011年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第5名)。主持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办法和制度,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工程交验合格率100%,优良品率达到98%。

    作为一名企业管理者,王静波同志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这一根本原则,通过科学管理等多种途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促使员工重视,通过培训、讲座等形式对广大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二是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王静波同志经常教育每个参与施工的员工,除了树立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外,更要树立效益意识,要有危机感,有艰苦奋斗的精神。他在工作中始终强调并身体力行三个“勤”字,即勤下现场、勤巡视检查、勤隐患排除,从而彻底消除了隐患的产生;三是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各岗位人员技术水平,加强规范化作业,避免因不规范的特种作业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同时,对每位员工实行安全责任目标制,签订安全责任目标书,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考核,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通过得力的措施,他所任职期间从未发生过任何较大的安全事故,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树立了很好的典范。

    王静波同志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劳踏实、善于学习、刻苦钻研、不畏艰难、敢于创新,以谦虚的作风、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不凡的业绩得到了公司上下的普遍赞扬。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技术创新。为企业的发展、公司的经营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和荣誉。

                               (组宣部供稿)